特殊资产“挖矿”:风险与机遇并行
在“全球资产管理中心上海国际活动周2024”特殊资产管理论坛上,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俞秋玮指出,特殊资产处置需以价值最大化为基本原则,并通过市场化途径推进,构建统一市场正在加速。
特殊资产管理被视为化解金融风险和疏通经济“堵点”的关键渠道。该行业涉及对非标准化、高风险、低流动性资产进行管理与处置,涵盖不良贷款、违约债券、破产企业资产、不良房地产等。
自上世纪末,国内特殊资产行业已发展逾20年,目前我国已形成包括5家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60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5家银行系金融投资公司以及众多外资民资非持牌机构在内的市场,特殊资产规模超万亿元。
在论坛中,上海资产管理协会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多位专家探讨了特殊资产管理的现状与未来发展。
市场化路径:实现特殊资产最大价值
特殊资产领域的价值最大化至关重要。俞秋玮副院长在《“挖矿”特殊资产价值,开拓特殊资产“蓝海”》的演讲中指出,市场对破产案件中沉淀的特殊资产的清理和盘活愈发关注,其对新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著。上海破产法庭受理案件和特殊资产处置数量逐年增长。通过市场化手段来实现价值最大化已成为必然,加快构建统一市场势在必行。新兴的共益债融资和信托工具引入,值得投资者关注。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尹玉芹指出,特殊资产有五大特征:跨周期性、溢价空间大、不确定性高、风险收益并存、入门门槛高。特殊资产行业长期以来形成了独特的生态圈,其中破产财产是重要组成部分。管理特殊资产和处置破产财产均为创造价值的经营活动。
立信德豪管理咨询特殊资产事业部总监罗文表示,近期监管政策多次涉及特殊资产行业,如经营性物业贷的延续、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等,均与特殊资产息息相关。这些政策背后隐藏着房地产、地方债、中小金融机构三大金融风险中的众多机遇。
商事仲裁:特殊资产的主要争议解决方式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唯骏指出,特殊资产投资本质上是通过低价购入资产实现差价利润。快速、高效解决争议对提升投资者信息和管理人的专业性至关重要。商事仲裁因其高效、灵活、非公开等特点,正成为解决争议的主要方式。国际上,仲裁与商业活动密切相关,新加坡、伦敦、纽约等地均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记者了解到,10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涵盖金融司法保障、法律服务、仲裁、纠纷解决机制等内容。
王唯骏建议,通过与监管的协同,关注交易背后的实际要求,推动商事仲裁优势的发挥,并加强与监管部门和法院的合作,反馈仲裁中遇到的问题以供制定规范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