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过百亿!雪松控股涉嫌集资诈骗一审开庭
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10月22日的公告,雪松控股及实控人张劲等19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妨害作证一案拟于10月28日至11月2日开庭审理。
据《证券时报》2022年2月16日刊发的调查报道《雪松200亿涉众募资调查》,自2020年1月起,在雪松控股的兜底担保之下,打着“供应链金融”的幌子,以所谓的“应收账款”为底层资产,假借各类金交所、产交所、伪金交所通道,超过350只违规“理财产品”面向自然人发售,总规模超200亿元。此后,这些“理财产品”的兑付陷入停滞。
《证券时报》这篇报道也触发了经侦部门对雪松控股涉嫌犯罪的立案侦查。到2023年5月,广州黄埔公安发布通告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对雪松控股下属的广东圆方投资有限公司等立案查处,主要犯罪嫌疑人张劲等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如今,雪松控股及张劲等19人站上被告席,他们最终会面临怎样的处罚结果?
一、雪松控股走上自融不归路,涉嫌集资诈骗、非吸罪开庭
据“财新”今年7月报道,广州市检察院指控雪松控股及其旗下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项罪名,对公司及若干管理层人员提起公诉。一名了解案件情况的投资者曾透露,检方认为雪松控股涉嫌单位犯罪,部分高管个人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据《国际金融报》4月11日报道,雪松信托长青供应链系列产品、长盈83号产品资金流向雪松控股,涉嫌自融。所谓“自融”即由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此次雪松控股及张劲等19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妨害作证一案是否与雪松控股通过雪松信托进行“自融”一案相关尚不明晰。
不过,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全国)刑委会副主任王殿学表示:“自融是否符合相关金融监管要求,是判定金融机构是否构成‘非吸’或集资诈骗的标准之一。”
此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界定。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薛永奎指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定罪时考察行为是否符合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集资诈骗罪则在四性的基础上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信托公司背离私募属性向公众募集资金,承诺收益,则根据不同情况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薛永奎表示:“如果是前者的话,最重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后者的话,最重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的刑罚,后果非常严重。”
《刑法》还规定,若单位犯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能否无期徒刑,可比的案件是昔日网贷“教父”、P2P平台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一案。在2023年12月初,周世平因上述两项罪名,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9年,周世平创立红岭创投。而在2009年至案发的2021年,周世平等人通过在红岭创投发行融资标的,累计向48万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约1090亿元。
期间,因公司资金缺口巨大,周世平仍以“消费理财”“债权转换”“红盈宝”“投资宝”“红岭资本线下理财”等虚假借款标的和身份进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超过200亿元。
针对投资者如何有效辨别金融机构是否可能存在集资诈骗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王殿学建议,投资者收集翔实资料,关注金融机构是否存在“借新还旧”的情况。
薛永奎则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核信托产品的说明书和募集说明书,要求销售方提供底层资产的详细信息,并进行核实;同时,可以寻求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底层资产进行评估,辅助判断底层资产的真实性;特别是对于那些承诺‘保本’或‘固定收益’的信托产品,投资者应提高警惕,这类产品很可能会涉及到非法集资。”
二、自融手法被曝光
据《国际金融报》今年4月报道,雪松信托长青供应链系列产品、长盈83号产品资金经过公安查实流向雪松集团,已经涉嫌自融,相关责任主体也涉嫌犯罪。
雪松信托的前身是中江信托,2018年,中江信托产品爆雷,于是雪松控股受让中江信托71.3%的股权,成为中江信托新的控股股东,并在2019年6月更名为雪松信托。
此后自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末,雪松信托共计发行信托计划67只,包括长青、长泰、长盈、鑫乾、鑫坤、鑫链等系列。
其中,此次涉及自融的雪松信托长青系列产品主打“供应链金融”,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受让文欣保理持有的一揽子应收账款债权。
据《证券时报》获得的雪松信托与文心保理之间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42份协议清一色为格式化协议)显示,债务人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油祥龙(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五矿钢铁上海有限公司等14家付款人。都是相当具有实力的债务人。
而长盈83号产品所募集资金最终用于支付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村云智能科技创新综合体项目改造服务费及前锋村项目土地性质变更、规划调整、改造项目后续建设、标的公司运营成本等用途。
2021年4月,雪松控股旗下长青系列理财产品出现逾期,2022年1月,雪松控股发出致歉信,宣布原定的兑付计划无法实现。
同样是2021年,长盈83号产品出现逾期的情况。据《国际金融报》报道,当地前锋村委会曾在2022年3月1日出具回复函回应,不了解所谓的“云智能科技创新综合体”项目,村委会也没有收到过有关该地块的土地租金,以及关于前锋村旧改的相关款项。
如今看来,所谓项目投资只是幌子,雪松信托长青供应链系列、长盈83号案件相关主体被定性,涉嫌触犯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薛永奎表示,“随着国家对金融领域不断加强监管,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出现的频率在持续提升。依据《刑法》规定,涉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国际金融报》曾报道,对于上述信托项目被集团拿去用的钱,雪松控股实际控制人张劲本人认可债务责任,愿意承担责任。